现代产权理论与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
概要:2)如果产权不具有有限性,产权本身就不可量度,那么产权既不可能进行交易,也没有必要交易;(3)如果产权不具有可分解性,那么产权的可交易性仅限于产权整体的买卖行为。按照产权主体的特征,产权可以分为私有产权、社团产权和集体产权。私有产权指一个产权主体的产权,完全排斥其他产权主体以同样的权利处置产权客体。社团产权指一个社团成员对产权客体行使产权不排斥其他社团成员行使同样权利,也无须经过其他社团成员的同意。社团产权排他性体现在尽管社团成员均可行使产权,但谁也不拥有产权,社团产权的唯一产权主体是由自然人和法人组成的社团,而非任何社团成员。如果社团规模被约束在一个适当界限,并且由社团规定规章制度限制社团成员的产权行使,就引申出俱乐部产权。集体产权与社团产权的区别在于,每个集团成员均拥有产权的收益权和让渡权,但使用权和处置权必须集中起来归属集体所有,由集体成员共同行使,而不能由任何集体成员单独行使。其排他性体现在集体成员与集体拥有的产权互相排他,但集体成员之间是不排他的。www.dxs51.com2.产权结构的安排(1)经济资源的分类。经济资源以其本身的技术和自然属性可以分为三类:私人品、公共品和介于两者之间的俱乐部品。私人品同时拥有竞争性和排他性;公共品同时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俱乐部品是会员
现代产权理论与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http://www.dxs51.com摘要:现代产权理论关于产权问题的研究所得出的一系列观点,对于深入思考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启示。文章从新的角度对现代产权理论进行了解释,并针对当前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对利用多渠道资金改组国有独资企业,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合理调整国有资产结构,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以及积极培育国内产权市场、规范产权交易行为等进行了理论的分析,并初步作出了一些新的探索。
关键词:产权理论,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一、现代产权理论
1.产权概述
产权是产权主体对产权客体拥有的一组权利的总称,包括使用权、用益权、处置权、监督权和让渡权。产权是有限的、自由的、可分解的、排他的和可交易的;同时由其排他性、有限性、可分解性保证:(1)如果产权不具有排他性,产权主体不清将导致任何产权主体都无权拿产权去交易;(2)如果产权不具有有限性,产权本身就不可量度,那么产权既不可能进行交易,也没有必要交易;(3)如果产权不具有可分解性,那么产权的可交易性仅限于产权整体的买卖行为。
按照产权主体的特征,产权可以分为私有产权、社团产权和集体产权。私有产权指一个产权主体的产权,完全排斥其他产权主体以同样的权利处置产权客体。社团产权指一个社团成员对产权客体行使产权不排斥其他社团成员行使同样权利,也无须经过其他社团成员的同意。社团产权排他性体现在尽管社团成员均可行使产权,但谁也不拥有产权,社团产权的唯一产权主体是由自然人和法人组成的社团,而非任何社团成员。如果社团规模被约束在一个适当界限,并且由社团规定规章制度限制社团成员的产权行使,就引申出俱乐部产权。集体产权与社团产权的区别在于,每个集团成员均拥有产权的收益权和让渡权,但使用权和处置权必须集中起来归属集体所有,由集体成员共同行使,而不能由任何集体成员单独行使。其排他性体现在集体成员与集体拥有的产权互相排他,但集体成员之间是不排他的。 www.dxs51.com
2.产权结构的安排
(1)经济资源的分类。经济资源以其本身的技术和自然属性可以分为三类:私人品、公共品和介于两者之间的俱乐部品。私人品同时拥有竞争性和排他性;公共品同时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俱乐部品是会员的公共品,对非会员具有排他性,对会员具有非排他性。外部性是对于经济资源属性密切相关的一个概念,正外部性通常发生在公共产品的生产上,负外部性则多发生在私人产品的生产中。
(2)产权结构的确定。公共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多数具有正外部性,它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使得“搭便车”现象普遍存在,造成市场资源配置失灵,因而公共品的产权不宜私有,社团产权的安排是相对有效的,一般由政府机构或非赢利机构提供公共品。但任何社团成员均不拥有产权,产权属于虚置的社团,模糊的产权界定将导致对公共品的过度使用,即“拥挤”现象,同样也是资源配置失灵。所以只有非排他性和正外部性很强的公共品适宜由政府提供,其他公共品适宜转化成俱乐部品,将全体消费者组成的社团产权转化成由会员组成的俱乐部产权,这是一种能同时解决“搭便车”和“拥挤”的途径。私人品完全适用于微观经济学所描述的市场机制,科斯定理I指出,交易费用为零时无论产权属于何方www.dxs51.com,只要产权清晰,产权主体通过协商交易总能使私人品生产的外部性内在化,从而使得各种资源的替代或转化率等于各自市场价格的比率,资源最终流到出价最高者手中,资源配置达到最优。但在现实生活中,市场交易费用是不可避免的,包括用于组织市场主体交换产权的谈判费用和用于防止违反交易合同的履行费用。科斯定理Ⅱ指出一旦考虑到交易费用,只有通过协商交易重新安排 产权引起的产值增加超过交易费用时产权结构重组才可行,此时不仅必须满足产权清晰的条件,并且产权的初始界定也会因为影响交易费用的大小,从而影响到资源配置达到最优。科斯认为通过组成企业组织并在组织内部以行政权力来分配资源可以减少市场交易,从而降低交易费用,促进资源配置。但在一些特殊场合,企业这种形式也会造成极高的交易费用,此时就必须由另一种市场的替代机制——政府来发挥作用。 www.dxs51.com
企业组织的运行同样产生交易费用,只有组织的交易费用低于市场的交易费用这种改进才是合理的,为了降低这种交易费用,企业产权结构的安排必须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也就是具有剩余索取权的企业主担任监督工作,这是最初私人产权企业的诞生。随着协作群的扩大,私人产权的企业面临越来越大的筹资困难、破产风险和监督困难,以及对经营管理能力更高的要求,这最终造成了企业产权结构的发展,最终形成了集体产权的股份有限公司。这种产权结构形成了两个分离:剩余索取权和经营决策权的分离,即全体股东委托董事会全权行使经营决策权;剩余决策权和监督权的分离,即董事会雇佣专业经理行使监督权。这种产权结构通过分散剩余索取权达到大规模筹资和有限责任的目的,又通过分离经营决策权和监督权达到分散的剩余索取权和统一决策、监督的目的。但是,这种产权结构也造成了一种新的交易费用。为此产权理论提出了三种解决方法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三权分立”的公司治理结构;把企业划分成相对独立的事业部的M型结构,每个事业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拥有自己广泛的经营自主权而后财务独立性,在总部统一的发展战略中谋求自我发展,赋予经理一定的剩余索取权。
3.产权制度与经济增长
现代产权理论认为,经济增长的根本原因在于产权制度的有效安排,并使之合理化。只有建立起合理的产权制度,才能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机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促进经济的有效增长。如果不建立合理的产权制度以明确界定人们对资源使用的权力和所有权,以及在资源使用中获益、受损的边界与补偿原则,并规定产权交换规则及保护产权所有者权益等以解决利益冲突,那么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也就会成为一句空话,相反还会由于竞争秩序混乱无序而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和社会的动荡不安,甚至导致资源价格的消散,自然就无法实现经济增长。由于共有产权、国有产权都具有较大的外部性,因此,能够促进经济增长的有效产权制度就是私有制。 www.dxs51.com